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管理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0-08-28 15:5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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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保障少年儿童体质健康,2020年8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管理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现对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学校食品安全大于天,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教育工作,关系到每个学生的身心健康,牵连着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社会各界非常关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保障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崔书记非常关心,多次作出批示,6月20日张涛市长亲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校饮食安全事宜。袁久党副市长也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论证深化学校食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市教育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入调研论证,积极开展工作。6月1日至4日,组织人员到河南省郑州市和浙江省杭州市、衢州市就中小学集中就餐工作、学校作息时间调整与课后服务结合等情况进行了调研学习。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鲁教体字〔2019〕10号)和《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19号)精神,制定了深化学校食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并广泛征求了意见,制定出台了本《通知》。

二、政策文件出台的意义

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管理,推进学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逐步实现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师生身体健康。

三、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

一是新建学校要根据学生就餐需求,统一配建食堂,食堂配建率达到100%。到2022年底,所有有条件的学校都要通过改扩建方式建有食堂。

二是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城区学校全部开展集中供餐。到2020年底,基本解决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需求。

三是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探索运行泰安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平台;2020年底前,县市区实现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实现全覆盖;到2021年底,全市管理平台监管覆盖率100%。

四是到2020年底,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努力实现县域全覆盖;幼儿园食堂“远程可视明厨亮灶”率达到80%,逐步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是发挥学校食堂供餐主渠道作用,新建学校必须根据学生就餐需求,按照省定标准配备食堂;现有学校要创造条件改扩建食堂;不具备食堂改扩建条件的学校,由配餐公司直接配餐或者建设卫星厨房。

二是改革经营模式,实现食堂公益性,食堂原则上要实现自主经营,允许学校委托专业团队运营;建立泰安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平台,实现原料统配和全程监管;建立财务统管体系,实现统一结算;建立完善监管体系,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加大监督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提升食堂满意度。

三是通过研制学生膳食营养指南,各学校至少配备一名学生膳食营养指导人员,确保学生饮食科学营养。

四是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全面增强从业人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养。

五是调整学校作息时间,做好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和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实现学生愿意、家长和社会满意。

(三)保障措施。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统筹保障,严肃督查问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履职尽责,协同配合。统筹安排教育项目资金,大力改善学校食品安全设施条件。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四、政策文件中需重点说明的内容

(一)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本区域的学校食堂的管理机制体制改革,确保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步骤实施。

(二)关键词语

1.学校食堂,指全市中小学(含中职、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堂。

2.集中供餐,指学校食堂解决学生就餐问题,或者通过配餐公司,直接配餐或者建设卫星厨房,满足所有学生的就餐需求。县(市、区)、功能区教育部门要牵头统一招标,严格配餐单位资质条件审核,确保规模大、品牌响、声誉好的配餐公司为学校供餐。

3.建立统一平台,市教育局建设“泰安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平台”,学校通过平台每天下单,确定第二天需要的食材,由配送公司专门配送,配送公司和学校共同监督食材质量。市教育局对全市食堂运营统一监管,以县(市、区)、功能区为单位开设管理权限,县(市、区)对本区域的学校自行监管。

4.财务统管体系,学生的餐费缴纳,刷卡消费通过平台运行,定期与学校进行结算。确保财务管理公开透明。

5.完善课后服务,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带班教师午餐午休管理补贴从绩效工资增量中统筹解决。具体数额由教育局与财政局进行协商解决。民办学校所需经费由投资主体统筹资金解决。县(市、区)、功能区参照执行。

6.就餐模式,山东省教育厅等 6 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复学后午餐和午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到 2020 年底前,中小学校要基本解决学生集中就餐问题。现阶段,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引导学生回家就餐,不提倡在校外或“小饭桌”等托管机构就餐。学校要通过适当调整教学安排和作息时间等方式,尽可能引导学生在宿舍、教室午休,也可适度改造具备安全、降温条件好的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供学生午休,或由家长按“两点一线”要求接回家午休,原则上不提倡到“小饭桌”等校外托管机构午休。 

五、政策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以县(市、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立足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市场监管、公安部门等要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卫生健康部门要强化对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工作。

(二)强化统筹保障。各县(市、区)、功能区要统筹食品安全相关资金,支持学校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智慧监管、应急处置和监管能力等建设。教育、财政部门要统筹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解决大班额问题、薄弱学校改建等项目资金,大力改善公办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条件。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带班教师午餐午休管理补贴从绩效工资增量中统筹解决。民办学校所需经费由投资主体统筹资金解决。

(三)严肃督查问责。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将学校食品安全纳入食品安全考核指标体系,列为“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平安学校创建”的重要考核指标,努力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地落实。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失职渎职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瞒报、迟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政策文件的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相互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解读人:泰安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戴冰)

相关文件:泰政办发〔2020〕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管理的通知


来源: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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