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举措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 形成国家、省、市、县级龙头企业 “新雁阵”
发布日期:2020-09-14 09:33 浏览次数:

为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近日,我市印发《泰安市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若干措施》。

据了解,产业振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产业振兴的引领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必须抓好产业振兴这个核心和关键。

通知指出,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全力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鼓励支持工商资本和各类市场主体,围绕粮食、蔬菜、泰山板栗、泰山茶、肥城桃、畜禽、东平湖水产品等优势产业,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着力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增加营业收入。在落实省及以上其他扶持政策的前提下,市级财政每年对新纳入农产品加工业统计范围(以下简称纳统)的企业给予纳统奖励10万元;并且年度营业收入比上年每增加2000万元,再奖励10万元。对因变更行业纳统的企业奖励10万元,营业收入每增加5000万元再奖励10万元。

通知要求,要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服务管理,把纳入农产品加工业统计范围作为评选推荐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主要条件,并实施梯次培育工程,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建立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做大做强,提升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能力,形成国家、省、市、县级龙头企业 “新雁阵”。市级财政每年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的分别奖励500万元、50万元、5万元。

据悉,我市鼓励引导龙头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对贡献突出的企业,授予“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贡献奖”,并在申报农业资金、项目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为农产品加工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浓厚的社会氛围。


来源:中华泰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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