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同志接听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发布日期:2021-11-18 08:53 浏览次数:

11月17日下午,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委员姜从涛一行来到“服务民生面对面”栏目,现场接听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就市民关心的家庭消防器材选购、相关消防手续办理等热点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加大举报投诉查处力度,深化便民利企服务措施

姜从涛介绍,市消防救援支队作为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始终把政务服务热线作为提升服务水平、有效防控火患的一个重要渠道。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务服务热线的沟通桥梁作用,更好地倾听民意、服务百姓,泰安消防强化事项督办,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信息受理、移送、核查、督办、曝光、回访等全流程工作机制,每起服务事项都由专人督办,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确保诉求满意率、按期答复率达到100%;在加大举报投诉查处力度的同时,每年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整治行动、部门联合执法、媒体公开曝光等措施,有效提高社会面火灾防控的精准度。为进一步加强消防营商环境建设,泰安消防深化6项便民利企服务措施,优化消防行政审批环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竭尽全力打造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努力实现消防服务“零距离”。

●不同类型灭火器报废年限不同,需按时维修或更换

热线接听现场,有市民来电咨询:“老人在家做饭经常忘记关火,糊锅的情况出现好几次了,想在家中增加一些消防器材,需要购买哪些类型的?”

市消防救援支队火调技术科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家庭可以选择的消防器材有很多,主要以逃生和扑救器材为主。目前,比较常见的消防器材有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灭火毯、带声光报警功能的强光手电、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这些器材都是不错的选择。此外,高层建筑也可以在家中安装逃生缓降器。

热线接听过程中,有市民来电表示,她店铺里的干粉灭火器是2016年购买的,前几天派出所去检查,告诉她店铺里的灭火器即将过期,需要进行维修或更换。该市民咨询灭火器是否需要更换、有无明确要求。

市消防救援支队火调技术科工作人员介绍,干粉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10年年限的,必须报废。另外,按照《灭火器维修技术规范》山东省地方标准规定:“干粉、二氧化碳、洁净气体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隔2年维修一次;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隔1年维修一次。来电人提到的干粉灭火器是2016年购买的,到现在是6年左右,不到报废的年限,但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灭火器确实应该去进行正常的维修。

●缩小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或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范围

热线接听现场,有市民来电表示,她开了一家小吃店,面积200平方米左右,能同时容纳30多人就餐,想咨询是否需要办理消防手续。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相关负责人答复,此种情况可以不办理消防手续。依据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下、同一时间容纳人数不超过50人的公众聚集场所(不包括位于建筑四层及以上、地下一层的公共娱乐场所),可以不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当事人主动申请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予受理。

热线接听现场,还有市民来电表示,自己从别人手里转接经营了一家宾馆,4层、面积2000平方米左右,更换了店名,简单地进行了装修,原来办理过消防证。该市民想咨询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消防手续及如何办理。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相关负责人答复,需要重新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按照要求,公众聚集场所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使用性质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发生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应当重新申报。目前,我市已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市民可以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也可以选择一般程序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取得许可的公众聚集场所自作出许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选择一般程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送达时间)。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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