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21〕 46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2 09:36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基层政务服务能力,高质量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整合基层政务服务资源,完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基层政务服务从“能办”到“快办”“易办”“好办”转变,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21年年底,实体站点分类实现标准化,场所布局更加合理完善;基层服务事项不断增加,办理流程更加规范;探索将“一窗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延伸至基层,真正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服务效率,全力推行基层政务服务“线上办” 

1.推行“网上办”。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实现群众外网申报、审批线上流转、结果在线可查。2021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对照基层“就近办”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见附件),逐项梳理完善事项要素,实现市域统一、标准规范。12月底前,对网上站点进行动态调整,实现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网上站点全覆盖。

2.推行“掌上办”。2021年11月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托“爱山东”APP和“泰好办”微信小程序,将教育、医疗、社保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便民服务事项纳入县(市、区)、功能区分厅办理。12月底前,推动“爱山东”APP、“泰好办”微信小程序的身份证、营业执照、不动产证等高频电子证照亮证应用向基层延伸,实现更多基层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办、一次办、快捷办”。

3.推行“服务终端办”。部署延伸“泰好办”等自助服务终端设备。2021年11月底前,实现自助服务终端在全市各城镇社区、重点村居便民服务站点全覆盖,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4.大力推广“线上办”。优化网上办、掌上办申报功能,通过历史数据自动填充、电子证照自动关联、减少页面跳转等技术手段,实现系统简便易用、操作灵活便捷。加强网上事项办理引导,通过发布宣传海报、制作操作视频、开展体验式服务等,引导群众在线办理各类业务。 

(二)拓宽服务领域,实现基层政务服务“就近办” 

1.完善服务事项指导目录。采用委托收件、委托受理、帮办代办等方式实现基层个人政务服务事项“能办尽办”。2021年11月底前,各级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点)要对照基层“就近办”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将办理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工作制度等,通过工作折页、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场所内公示。鼓励各县(市、区)、功能区提报更多基层可办事项。

2.推进基层场所标准化建设。整合利用现有的服务场地、设施等资源,统筹推进村居(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建设,鼓励县(市、区)、功能区结合各自特点开展创新实践。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根据省里制定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场所建设指导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建设,推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场所全部达到基础型建设标准,并力争达到标准型或标杆型建设标准。

3.合理布局社会合作站点。按照互利共赢原则,依托银行金融网点、邮政网点、医疗站点、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功能园区等,灵活设立“政务+金融(邮、商、医等)”合作服务网点;在银行、商场、超市、医院等人流量大、业务办理需求多的公共场所,布设自助终端机、安装便民充值设备,满足群众差异化办事需求。2021年11月底前,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组织各县(市、区)、功能区制定合作站点布局方案,并分步推进实施。

4.深化基层集成服务。2021年11月底前,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围绕个人全生命周期,梳理已推出的“事项联办”和“一链办理”主题式服务,将基层群众有办理需求的主题式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公布“一件事”目录,编制标准化服务指南。积极探索将“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窗口向基层延伸。 

(三)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基层政务服务“泰好办” 

1.提升人员素质。加大基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观摩交流等方式,提升专(兼)职帮办代办人员素质能力。2021年11月底前,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分类制定基层人员能力提升方案并统筹推进落实。

2.强化帮办代办服务。强化“泰安小美·帮您办”帮办代办品牌建设,依托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志愿服务者等,充实“泰安小美”基层帮办代办服务力量,为基层群众提供进村入户、政策咨询、帮办代办、进度跟踪、信息反馈等服务。2021年11月底前,在各级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公开栏、宣传栏等公示帮办代办制度、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服务范围等内容。

3.加强特殊群体服务。加强实体大厅无障碍改造和适老化建设,配备老花镜、轮椅、急救药箱等便民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加强网上站点优化提升,开发内容朗读、字体放大、语音辅助等功能。强化服务支撑,通过物流寄送、政务服务大篷车等形式,开展免费上门服务、居家服务。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全市实体大厅提升改造,满足特殊群体服务需求。 


三、保障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强化工作部署,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取得成效。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做好任务分解,强化检查督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品牌建设,积极打造基层政务服务“泰好办”品牌。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要强化工作落实,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典型案例,深度提炼经验做法,切实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附件:泰安市基层“就近办”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第一批).xls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相关解读: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通知》(泰政办字〔2021〕46号)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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