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运输领域“六稳”“六保”相关政策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03 09:22 浏览次数:

强化交通运输保障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各项政策落实工作,着力服务民生、补齐短板,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现就涉及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清单第1项

(一)政策内容

对纳入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疏港铁路、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铁路专用线,优先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推动沿海主要港口集装箱、大宗干散货港区实现与铁路直接连通,解决铁路运输“前后一公里”问题

(二)政策背景

加快疏港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建设,解决铁路运输“前后一公里”,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运输结构调整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截至2020年底,全省疏港铁路和铁路专用线479条、1520公里。今年1-7月,全省铁路专用线建成2条、6公里,新开工2条、7.7公里,在建铁路专用线达到18条、177公里。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切实做好项目储备。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项目梳理,及时将具备条件的疏港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纳入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优先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

二是加快前期促开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督促地方政府和项目法人加快前期文件编制,配合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做好项目核准和用地手续办理工作,全力加快初步设计审批,确保坪岚铁路、兖矿东平陆港等6个项目年底前开工建设。

三是加强督导保建成。安排专人每周调度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制定精准措施,每月进行现场督导,确保龙口港进港支线、疏港兰陵金石、山东港汇等10个项目年底前建成通车。

四是加大投入保进度。切实加强行业指导,发挥市县政府主导作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加快岚山疏港铁路、潍坊港疏港铁路等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二、政策清单第4项

第四项涉及我厅政策主要以下2个方面,一是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二是年内全面撤销政府还贷普通路桥收费站。两项工作均已开展,各项工作推进顺利。

(一)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

1、政策内容

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的通知》,明确在全省选择具备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基础的部分企业先行先试,省财政厅对纳入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并通过阶段性验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2、政策背景

多式联运“一单制”,是指“在货物多式联运的全过程中,只凭一份多式联运运单办理所有货物运输手续”(据交通运输部《货物多式联运术语》)。2016年底,交通运输部等18个部门在《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引导企业建立全程“一次委托”,运单“一单到底”,结算“一次收取”的服务方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10号)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创新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工作部署要求,2020年底,我厅在省级层面率先制定印发《山东省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试点方案》,在海铁联运、内陆港、国际班列等领域形成“一单制”改革多模式成功案例。

3、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制定印发《推动我省多式联运发展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开展三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全省共有4个创建国家级、33个省级示范工程项目;成立全省多式联运发展企业联盟,130余家企业、协会、科研机构加入联盟。二是做好规划引领和制度设计,研究编制了全省《“十四五”多式联运发展规划》,制定印发《山东省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试点方案》,2021年,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对纳入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的10家企业给予政策支持。三是培育多模式成功案例,成功探索开展了“内陆港一单制”“国际铁路联运一单制”“空陆联运一单制”“海铁联运全程联运提单”等模式。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深入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作,通过以点带面的试点创新,促进我省多式联运协同机制逐步完善、政策法规逐步健全、标准化进程逐步加快,多式联运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年内全面撤销政府还贷普通路桥收费站

1、政策背景

2018年11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要求三年内逐步取消除高速公路外政府还贷的国省道收费站。旨在降低民营经济乃至全社会物流用能成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2019年至2020年,已撤销国道104临邑收费站等10处政府还贷普通路桥收费站。2021年省交通运输系统持续发力,确保年内全面撤销政府还贷普通路桥收费站。

2、工作开展情况

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做好政府还贷普通路桥收费站停止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交财函〔2021〕5号)、《关于国道220线济阳收费站有关问题的批复》(鲁交财〔2021〕15号)和《关于做好省道353线德城南收费站等10处政府还贷普通路桥收费站停止收费工作的通知》(鲁交财〔2021〕32号),明确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要求各市及相关部门按时按要求做好撤销政府还贷普通路桥收费站相关工作。

一是相关部门和单位应高度重视、统筹谋划、认真实施,确保剩余政府还贷普通路桥收费站点停止收费后,抓紧拆除收费设施,尽早恢复路桥畅通;二是及时妥善清点和保管相关档案资料、账务、资产;加强原收费路段养护管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三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收费人员合法权益;四是严格按照法规政策,加强宣传、解疑释惑,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国道220线济阳收费站于2021年5月31日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督促有关收费站认真做好收费设施拆除及资料清理封存、人员安置和原收费路段养护管理等撤站工作,严防公路病害,维护通行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坚决实现年内取消省内全部政府还贷普通路桥收费站。

三、政策清单第5项

(一)政策内容

全面对接国际国内大型船公司,增加美西、欧洲、地中海等重点方向航线运力供给,协调船公司将其新购空箱在山东港口投放,提高空箱储备。全面推行空箱快速验放服务,扩大“船到即放、船边直取”模式,推广“港内堆场直放”服务。

(二)政策背景

2020年下半年以来,全球集运市场快速回暖,全球集装箱运力紧张,我国出口集装箱货运需求高涨,主干航线出口舱位和国内空箱持续紧张,出口舱位“一舱难求”和国内空箱“一柜难求”。同时国外主要港口受新冠疫情影响,操作效率普遍下降,港口拥堵、船舶压港和集装箱积压严重,空箱回流效率大幅下降,加剧全球海运集装箱“运输旺季”缺箱问题。欧洲航线订舱价格甚至爆出一万美元“天价”,国内部分港口空箱预定金额飙升。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目前我省已出台政策对停靠山东港口并加挂集装箱的国际航线新增航班实施补贴。欧洲、地中海和美国航线,每在山东港口增加一个航班最高补贴150万元;印巴、中东(红海)、南美、澳洲、非洲航线,每在山东港口增加一个航班最高补贴100万元;东南亚航线,每在山东港口增加一个航班最高补贴50万元;具体补贴标准按照市场需求,由港口集团与船公司协商确定,原则上不高于以上标准。我厅按照政策内容指导省港口集团做好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二是指导省港口集团加大与中远、马士基、地中海等大型国内、国际集装箱船公司的对接力度,争取增加美西、欧洲等重点方向航线运力供给,增开加班船并增加船公司新购空箱在山东港口的投放。

从目前情况看,我省港口空箱储备较去年有较大幅度提升,今年8月1日至26日,青岛港进口空箱量突破26万标准箱,同比去年同期更是大幅增长40%,港口空箱紧张情况日渐缓解。

四、政策清单第24项

(一)涉及我厅政策内容

推动在高速服务区、港口码头、工矿厂区及公路沿线建设氢/油、氢/气、氢/电混合场站。

(二)相关背景

《山东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0年)》提出,“按照由点及面、由专用向公用、由城市向城际发展的思路,合理配套、适度超前推进加氢站布局建设,优先在氢气资源丰富、应用场景成熟的城市重点布局,适时向全省推广。近期重点推进城市公交、物流、环卫等专用加氢站建设,开展加油、加气、充电和加氢站合建模式试点;中远期有序推进城市和城际公共加氢站网络布局建设,规模化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在氢能产业发展较快的地区布局建设加氢站,实现 “车站联动”健康运营;鼓励支持有能力、有基础的企业利用自有加油、加气站点网络改扩建成具有加氢功能的能源合建站。依托我省较发达的高速公路网络,在有条件的服务区配套建设公共加氢站等基础设施,打造高速公路氢走廊”。

(三)工作推动情况

一是高速公路服务区布局建设加氢站问题。山东高速集团及时响应,编制了《山东高速服务区加氢站布局方案研究》(2020年10月),结合“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申报工作,计划在青银高速济南东服务区、淄博服务区、潍坊西服务区、青岛服务区,济广高速长清服务区,沈海高速福山服务区建设不少于8座加氢站。目前,山东高速下属两家服务区管理公司积极对接加氢站规划建设单位,推进加氢站建设工作。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公司与中国石化和美国AP公司积极洽谈,并分别签订了战略协议,计划在2021年底前启动在淄博服务区加氢站建设工作。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与北京海珀尔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召开了加氢站建设现场论证会,探讨建设方案。

二是港口规划建设加氢站问题。2019年5月青岛港前湾集装箱码头公司与机科重工、江苏奥新、国投中科四家同行业领先的企业开展氢燃料集装箱拖车专项研究,当年10月,3台氢能源集卡车在前湾集装箱码头投入实景测试运营。2020年引进氢能集卡外租车队,在全国同行业率先成为氢能源集卡车运行应用的港口。青岛新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全球首创将氢能源应用在轨道吊作业中,通过氢燃料发电为锂电池充电,进一步为轨道吊提供动力,2020年完成6台氢动力轨道吊改造,改造后减轻设备自重约10吨,实现轨道吊零排放,同时通过氢燃料电池加锂电池组的动力模式实现了能量回馈的最优利用。

下一步我厅落实《山东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0年)》,督促有关运营单位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推进建设配套加氢站。

五、政策清单第41项

(一)政策内容

大力推动进村快递站点共享共用,各市、县(市、区)根据乡村经济发展水平和要素禀赋,积极推广符合本地需求的“快交、快邮、快快、快商、快销”合作进村模式,对2021年9月1日以后新建和升级的3家以上快递公司进驻共用、且能够持续稳定运营1年以上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对建站新投入的监控和信息录入设备费用进行奖补,每个站点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二)政策背景

2018年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加快完善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的意见》,提出加强与农业、商务、供销、邮政等部门的联动协同,完善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乡镇运输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2019年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支持县级公路客货运站拓展建设邮政快递作业设施,积极拓展乡镇客运站邮政快递中转及收投服务功能,依托邮政乡村服务点延伸农村物流服务网络。2020年国家邮政局印发《快递进村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鼓励邮快合作、快快合作、驻村设点、交快合作、快商合作及其他合作等多种方式推进,到2022年底,符合条件的建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

(三)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会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建设的通知》(鲁交运管〔2021〕10号)。6月,我厅会同省邮政管理局召开评审会,按照申报条件及部、省有关客货邮融合发展要求,对照《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评价表》逐项评分,并争取财政支持1200万,确定了12个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建设,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公布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的通知》(鲁交运管〔2021〕18号)。截至7月底,已建成客货邮融合站320个,客货邮融合运营线路100条。

下一步我厅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各样板县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先行先试,着力建设“多站合一”的基础设施体系,共享共建运输服务网络。二是会同省邮政管理局,加强对客货邮融合站点和客货邮融合运营线路指导,制定阶段性验收评审方案,11月底前完成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阶段性验收,将有关情况报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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