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1-006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 大幅降低行业准入准营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3-12 08:5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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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一)为贯彻国务院探索“一业一证”改革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攻坚年”要求,通过吸收学习国务院批复上海浦东试点“一业一证”改革方案和总结我省改革实践经验,根据《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12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扩面提质。

(二)“一业一证”改革正成为各地比拼营商环境、改善政务服务的重要战场,有关改革情况,得到了国务院领导肯定,被纳入《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一省一案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

(三)2020年12月30日,泰安市主导起草的《“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工作指引》山东省地方标准由省市场监管局正式批准发布,将为全省范围内深入推进开展“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工作提供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指南。先后在全省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部署工作会议、全省“一业一证”网办平台建设推进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目前,我市“一业一证”改革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58号)、《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85号)。

三、文件出台的目的

发挥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一枚印章管审批”优势,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为核心,以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重点,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通过坚持标准化路径、便利化目标、智慧化手段、法治化原则,四化并进,构建起“一章审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并办理、一证准营、一体联动”的“八个一”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新模式,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四、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对“一业一证”改革范围、重点任务作出进一步明确,为我市深入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提供政策指导,明确保障措施。对进一步便利我市市场主体准入准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具有重要意义。

五、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从“总体目标”、“改革范围”、“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总体目标。规范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配套建立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应用环境,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改革范围。在原有20个行业试点基础上,将改革范围扩展至50个行业,并实行动态管理。探索对民办非企业等非营利性经营主体实行“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对跨行业经营的综合性主体实行“一证准营”。

(三)重点任务。一是“一章审批”,改革涉及的审批事权原则上划转至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二是“一次告知”, 整合审批要件,形成一张告知单,按行业集成明确开业需要的许可事项和条件。三是“一表申请”, 简并申报方式,将多套申请材料归集为一套申请材料。四是“一窗受理”, 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五是“一同核查”,统筹组织现场核查,多个事项一次核查。六是“一并办理”,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七是“一证准营”,制发全省统一、加载集成有效许可信息二维码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八是“一体联动”,强化审批信息与监管信息共享,实现审批监管协同联动。

六、政策落实的具体措施

为确保政策实施效果,市政府办公室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要加强推进、指导,各县区市、功能区要制定改革推进方案,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调度考核,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及问题建议。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审批机关人员素质,并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赢得社会认知、市场认可、群众认同。


解读人:乔国荣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21〕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 大幅降低行业准入准营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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