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字〔2021〕3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05-10 15:14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大力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打响“好品山东”品牌,促进全市品牌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1〕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好品山东”公共品牌建设为抓手,聚焦全市重点行业和重要业态,强力推进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提高“好品山东”品牌美誉度和竞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形成一批自主创新、竞争力强、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好品山东”品牌,品牌建设竞争力位居全省区域品牌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构建“好品山东”品牌体系。把“好品山东”品牌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围绕全市优势产业,大力开展品牌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打造泰安特色区域品牌。将由国家、省政府及部门组织的,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品牌建设及相应技术标准颁发、评定、认定的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的品牌,纳入“好品山东”品牌体系,实现品牌融合发展。到2025年,新增省长质量奖企业1家以上、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100家以上、“泰山品质” 产品认证证书5张以上、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质量标杆企业分别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等,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实施标准化战略,打造具有泰安特色的新型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作用,围绕全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积极制定“好品山东”产品标准,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先进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不断推进“好品山东”品牌国际互认,打造具有泰安特色的新型标准体系。到2025年,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形成国内一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标准10项以上,在产品和服务提质增效方面制定企业和团体标准20项以上,有效促进基础通用标准和行业专项标准融合使用,引导“好品山东”品牌规范化、高端化发展。到2025年,形成2个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好品山东”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等,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

(三)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完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鼓励“好品山东”品牌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全员创新。大力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引导其积极申报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集聚区。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好品山东”企业海外研发、产品出口、品牌输出等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力度,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占有量,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好品山东”品牌培育企业努力提升自身技术引领能力,推广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益生产等现代制造模式,有效带动全市产业标准、产品、工艺及技术进步。到2025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00家左右、全员创新企业5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等,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

(四)推动“一站式”服务,建立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体系。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加强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效能,有序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助推民生改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全市高端装备制造、电器、新材料检验检测能力,充分释放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培育和建设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实验室,国家、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监管服务平台,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评价和质量检测实验室,为“好品山东”企业提供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等“一站式”服务。到2025年,全市“好品山东”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

(五)加大培育力度,健全标杆推广体系。建立“好品山东”品牌培育长效机制,围绕农业、制造业、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旅游、新兴服务、医养健康等重点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以“双50强”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不断促进企业创新、开放发展,带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及时总结推广“好品山东”品牌建设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树立品牌标杆,引导更多企业参与“好品山东”品牌建设。打造专业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专业机构为“好品山东”市场主体提供品牌创建、境外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国际认证等服务。到2025年,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分别稳定在85%、80%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泰安海关等,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好品山东”建设工作,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积极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形成品牌培育工作合力,加大对品牌培育和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好品山东”品牌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好品山东”品牌建设工作将纳入对各县(市、区)及功能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政府质量工作综合评价内容。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安排支持品牌建设各项奖补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好品山东”建设。对“好品山东”市场主体的境外商标注册、广告、展览、进出口货物通关一体化等项目,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品牌建设奖补政策措施。

(三)严格品牌监管。严格落实“好品山东”形象标识使用管理要求,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监督一体的共同管理模式。实行“好品山东”品牌动态监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规采取约谈、撤销“好品山东”品牌资格或依法追究责任等措施。加大“好品山东”品牌保护力度,建立健全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监管和司法维权保障“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切实做好“好品山东”产品、工程和服务在海关总署知识产权保护系统的备案工作。建立海外商标纠纷预警和危机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多双边交流合作,加强境外通报、出口退运货物追溯调查、跨境执法协作,加大出口涉假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好品山东”品牌声誉。

(四)做好宣传推广。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好品山东”品牌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好品山东”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加大与电商平台对接力度,积极组织“好品山东”市场主体参加国际国内交易展览等活动,展示“好品山东”品牌,树立我市自主品牌形象。


相关解读:《关于加强品牌建设 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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