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七批信访件
发布日期:2021-05-28 15:31 浏览次数:

5月28日,我市接到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七批信访件,共计100件,其中来电96件,来信4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10个县(市、区、功能区)和5个市直部门,为泰山区14件、岱岳区11件、新泰市22件、肥城市12件、宁阳县8件、东平县13件、泰山景区1件、高新区3件、徂汶景区6件、旅游经济开发区5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件、市公安局1件、市交通运输局1件、市城管局1件,其中多部门共同办理的案件1件。我市累计收到信访件1242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主要环境问题100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52个、水污染问题13个、生态破坏问题10个、噪声污染问题16个、固废污染问题3个、土壤污染问题3个、其他类污染问题3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县(市、区、功能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市直部门,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自第8日起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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