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3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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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市有关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科学高效地推进项目加快建设,按照动态管理原则,将对2021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调整。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泰发改重点〔2020〕336号)有关要求提报项目,“两高一资”项目严禁列入,申报材料请于6月15日前报市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人:侯波,联系电话:6991549
邮 箱:xmbxmyk@ta.shandong.cn
附件:1.申请列入2021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表
2.项目情况摘要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泰发改重点〔2021〕118号关于对2021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调整的通知.pdf
来源: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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