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辛**、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市场源头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这一目标,把住“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条底线,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抓好源头治理,深化专项整治,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优化体制机制,监管执法体系逐步完善。一是监管体系日渐成熟。按照“五有六落地”要求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目前19个乡镇被认定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充分发挥村级监管员队伍一线作用,作为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延伸和有效补充,涉农行政村(居)共聘任村级监管员3320名,村级防疫员332名,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逐步完善。二是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进展顺利。农业综合执法整合了原农业、农机、畜牧、渔业等单位的多项职能,涉及行政处罚事项300余项,印发了《泰安市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规范》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2020年,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检查6812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2470个,查办案件167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22件,挽回经济损失2020余万元。
二、推动绿色发展,标准化生产成效明显。一是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积极推广“一乡一业”标准体系库,市级以上农业地方规范突破100项,98个基地被评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70个基地被评定为“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市“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数量473个,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全市主要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36.62%,测土配方施肥完成670万亩,水肥一体化面积达到46.75万亩,秸秆利用率达到94%,农膜回收率达到84.7%。二是加快推进无疫区建设进程。严格排查非洲猪瘟疫情,全市共排查生猪养殖场334家、生猪屠宰厂6家,监测非洲猪瘟样品4326份,未发现非洲猪瘟阳性样本。完成全市强制免疫,免疫完成生猪156.8万头、禽3236.3万羽、牛12.77万只、羊132.1万只。加强无害化处理场所的提档升级,目前全市共建设完成无害化处理中心4处、病死畜禽收集体系5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稳定运。三是不断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以大型规模养殖场为主,支持鼓励自行处理粪污,生产销售商品有机肥,或流转土地发展种植,就近消纳,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处理利用率94.7%。
三、加强源头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向好。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宣传《农药经营使用十不准》,开展了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春雷行动”、“利剑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000余家/次,发现并责令整改问题100余个,立案70余起,移交公安机关案件1起。通过源头管控、打击违法、严厉处罚等手段,不断加强农业投入品治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始终稳定在98.5%以上。二是加快推进兽药减量行动。进一步规范养殖环节的兽药采购、储存、使用行为,组织新泰市天信农牧有限公司申报了国家级兽用抗生素减量化使用试点企业,肥城立华申报山东省兽用抗生素减量化使用试点企业。推进兽药追溯管理,强化兽药风险管控,提升兽药质量安全水平。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追溯实施率达到100%。三是确保屠宰环节两项制度落实到位。按照“无死角、全覆盖”的原则,对山东兴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了两项制度“回头看”检查。同时,对全市官方兽医与肉品质检员的职责分工与合作、电子化出证由谁负责落实等问题一一进行了指导和督促,两项制度达到了较好落实。
四、创新监管手段,构建新型追溯体系。一是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统一制作了《泰安市农产品(种植业)生产档案记录》下发到各县(市、区),要求县级以上基地,如实记载采用的生产技术标准、生产资料采购记录、农药、肥料使用记录、产品检测、销售记录等情况,并要求档案至少保留2年以上。切实做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二是开展信用评价。依托“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平台”积极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组织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涉农主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采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抽查、执法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行政处罚等信息1605条,进入省级A+级单位7家,A级单位280家。三是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从2020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品种为蔬菜、水果、畜产品、禽蛋、水产品。在生产基地、村庄社区、主要街道等显著位置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彩图、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5000余份,《农产品合格证知多少》宣传材料6000余份。全市目前已实施合格证主体847家,2021年,共开具合格证13000余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5400余吨。
下一步,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