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1-007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草案解读

关于《泰安市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6-07 09:3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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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

2020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作出了“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指示要求,为社保卡实现跨部门“一卡通”应用指明了方向、确定了基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2020年8月人社部开展社会保障卡创新应用示范工作,将泰安市确定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专项示范地区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发行社会保障卡并拓展各类创新应用,工作不断取得突破。截至2021年5月份,全市累计发放社保卡509万张,签发电子社保卡178万张,为社保卡的广泛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早期的社会应用上,除医保、各类人社待遇已纳入社保卡发放外,还积极探索了入园入馆、加载残疾人证、刷乘公交等跨部门应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落实示范工作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试点,取得初步成效。肥城市、新泰市政府先后发文推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其他县市区(功能区)也积极组织实施。自2020年9月以来,各县市区共有人社领域以外的13个部门、26项补贴实现社保卡发放,涉及9.3万人,累计发放各类补贴4716万元。

二、政策文件出台的依据

(一)2020年8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27号),决定在全国开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泰安市被确定为“一卡通“创新应用专项示范地区,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社保卡普遍加载金融功能、支持待遇领取的作用,积极与财政等部门协商,配合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加快落地以社保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建立“一卡通”资金监管平台,形成部门信息共享比对和服务支撑机制,方便群众规范、及时、安全地领取补贴,并通过电子社保卡为群众提供相关查询服务支持。

(二)2020年10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具有金融功能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1号)指出:“广泛扩展第三代社保卡应用,充分利用社保卡金融功能,为惠民惠农补贴发放提供服务支持”。

(三)2020年11月26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指出:对尚未实现“一卡通”方式发放的省份,鼓励其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补贴资金。

(四)2020年12月29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20〕59号)指出:“搭建社会保障卡惠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平台,推进在惠民惠农补贴发放等政府公共服务方面的应用”。

(五)2021年5月14日市政府《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全面推行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三、政策文件出台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重要指示,全面提升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能力,切实全面完成好人社部赋予我市的示范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将前期经验在全市范围推开,根据顶层设计工作需要,将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工作“规范好、保障好、推动好”,把社保卡打造成群众的“放心卡”、“明白卡”、“幸福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起草,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出台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从整合政府资源、最大化利用社会资源的角度,以及方便群众、公开透明角度,明确社会保障卡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的最佳载体,对改善政府民生服务、加强廉政建设及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社会保障卡发放惠民惠农补贴是保障民生的最佳选择。社会保障卡是代表国家实施政务服务和社会保障的民生卡。卡面印有个人姓名、照片、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码)、具有身份识别和金融支付功能。对于持卡人本人来说,首先,不会随便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外借他人,避免了过去常见的工作人员私自保管代管、违规收卡借卡、私自扣留冒用卡的现象;其次,经过多年建设已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化的社会保障卡服务体系,并通过便民服务终端等方式将服务延伸到农村,为群众取款、自助查询、业务办理提供极大便利。同时,社会保障卡依托全国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持卡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生变化时,可确保系统第一时间获取到更新的账户信息,避免补贴对象因换卡需要到每个部门办理变更的麻烦。

(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平台是政府对补贴资金发放监管的有效手段。2019年4月财政部、人社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财监[2019]11号),指出:“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通过建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不改变业务部门的职责权限,不改变业务部门的操作流程;同时充分利用政府不同部门掌握的民生数据,采用大数据技术手段自动对补贴发放数据进行多维度对比筛查和风险预警分析,大大提高了业务部门的经办效率,也大大提高了政府的监管效率和质量,并可以对补贴对象申报资格和补贴资金金额等进行风险预警,对补贴项目审批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三)“一卡通”平台是政府对补贴对象提供服务的重要支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涉及部门多、办理环节多、补贴对象覆盖群体广泛,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一定概率特殊情况。“一卡通”平台充分利用政府大数据共享平台,打通民政、扶贫、农业农村、林业、残联、公安、卫健、人社、医保等部门的数据,解决政府施策和服务过程“一人多卡、数据手工加工、信息不对称、数据交叉比对”等利用传统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大大提升智慧管理的水平。

五、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对泰安市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工作从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应用范围、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五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和规定: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是明确了“职能不变,左右兼容,补贴进卡”的工作原则,以及构建社保卡补贴资金发放全过程监管长效机制和基层服务体系的要求。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主要是确定了深入推广应用人社部门社保卡“一卡通”平台和财政部门惠民惠农补贴“一本通”平台,逐步过渡到以社保卡作为发放载体的工作目标。

第三部分:应用范围。明确了社会保障卡作为补贴发放载体的适用范围,和各项补贴实行“一卡通”发放的职责部门。

第四部分:工作任务。主要是从基础建设和主要措施两个方面,明确了推行“一卡通”发放工作过程中的各环节具体任务,包括提升社保卡覆盖率、建立“一卡通”服务平台、健全补贴领取人员基础信息、完善补贴发放手续、规范资金发放流程等。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发放管理、保障数据安全、注重宣传引导、做好督导调度五个方面对工作推进提出了具体要求,推动以社保卡为载体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工作落地落实。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会保障卡、社保卡)是人民群众享有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服务权益的重要身份凭证,使用广泛、功能强大,并可搭载各政府部门的各类公共服务,目前已成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电子社保卡提供了二维码、身份认证、支付结算、亲情服务、亮证服务等基础服务,群众可以通过扫码、验密、刷脸等方式完成身份认证,可以通过主扫、被扫、线上操作等方式完成缴费支付(含医保移动支付),可以为家人开通亲情服务。

六、政策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继续提升社保卡覆盖率。2021年底,全市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511万,居民社保卡持卡率达到95%以上,电子社保卡签发率达到实体持卡的35%以上。

(二)建设“一卡通”服务平台。202112月底前建设完成社保卡惠民服务一卡通平台,实现身份认证、数据交换、接入控制、应用管理、业务调用、资金结算等服务管理和监管功能。

(三)健全待遇人员基础信息。市、县补贴主管部门梳理明确符合条件的享受补贴对象名单,进一步完善补贴对象的补贴项目名称、享受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补贴标准、发放周期等多项信息指标,应用“一卡通”系统获取社保卡银行账户,补充完善手机号码等信息。

(四)完善发放手续。市、县补贴主管部门与合作银行签订《补贴资金发放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事项、发放时间、信息反馈、资金监管、对账办法等双方的职责和义务,按照资金发放时间要求和频率,及时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平台进行补贴发放。

(五)规范资金发放。市、县补贴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数据规范及时将补贴发放人员数据上传到社保卡“一卡通”平台,安全推送给代发银行,直至应享受对象足额享受补贴资金。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主动提供数据支持,方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审计、财政等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政策文件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财政、人社、大数据、行政审批、地方金融监管局及业务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情况,互通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严格发放管理。坚持“谁发放,谁审核,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财政“一本通”和社保卡“一卡通”平台加大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管力度,定期对补贴项目名称、政策标准和发放情况等进行公示,做好发放记录和通知提醒。补贴资金的发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要严格落实,切实做好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服务。

(三)保障数据安全。充分利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建立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核查机制,加强对补贴对象资格的前端审核,形成自主申请、录入、审核、预警、查询、公示、拨付、发放一体协同、共享共治的监督管理体系,保障相关信息的安全性,避免出现涉密信息泄露等情况。

(四)注重宣传引导。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宣传工作,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提高群众办卡、补卡、用卡的主动性,拓宽群众咨询、投诉和监督渠道。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要求加强服务引导,避免“一刀切”,积极稳妥推进“一卡通”工作。

(五)做好督导调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社保卡发行应用和服务管理纳入当地政府重点改革任务,加强督导调度,推动以社保卡为载体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工作落地落实。


(解读人:泰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蒋永斌)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21〕2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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