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18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美、吴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机动车道路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非机动挂牌信息进行大数据共享”的建议。我市通过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已建立了全市的电动自行车信息库。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电动自行车信息数据仅作为业务办理、违法处理、案件侦办等使用。登记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根据公安机关保密规定等相关工作要求,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对外公示、泄露。因此,电动自行车挂牌信息不能对外共享、对外查询。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公安机关鼓励、支持群众积极举报涉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群众可通过向公安机关或道路执勤、巡逻的民警举报、也可拨打9600110电话以及信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关于“通过各个路口的监控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通过挂牌信息进行电子处罚”的建议。电子警察等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是针对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现阶段还没有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抓拍的相关技术标准,无法实现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非现场执法,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持续关注相关信息,对于此类应用如果开始推广使用,技术成熟后会及时引入智能交通。
关于“通过电子系统对非机动车牌进行电子识别、比对”的建议。目前,电子警察等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是针对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现阶段还没有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抓拍的相关技术标准,无法实现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非现场执法,也就无法实现对非机动车车牌进行电子识别和比对,我们将持续关注相关信息,待有此类应用和相应的技术标准后,将积极开展工作。
关于“对共享电动车加大停车点划分”的建议。共享电动车的停车管理牵扯多个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立足自身职责,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加大了对非机动车,特别是共享电动车的管理力度。去年以来,以万达商圈为试点,针对万达广场周边共享单车企业存在的侵占公共停车资源过度投放、车辆维护清运不及时、随意设定还车点等问题,交警支队城西大队约谈3家共享单车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望岳东路西侧、泰山大街南侧、望岳西路东侧、灵山大街北侧靠近万达广场的路段(万达广场路网内围)禁止共享助力车投放,相应的共享助力车投放和还车点一律设置在万达广场路网外围,确保定点还车,还位于民。同时,要求每家共享单车企业万达广场周边投放车辆不得超过200辆,负责日常维护的工作人员不能少于8人,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各公司车辆投放区域进行进一步明确,对整改措施不力,管理维护不及时的除按交通法规严格处罚外,一律媒体曝光并抄告行业主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置,倒逼共享单车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真正履行社会责任。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配合城管局等部门,认真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支持完善法规,加强电动车监管。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在紧锣密鼓修订当中,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修订后的安全法依据,积极推动相关单位制定有关地方管理条例。二是持续开展“一盔一带”行动。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省厅交管局关于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工作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宣传开路、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成果落地落实,提升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三是持续保持对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形式,对重点乱点部位精准、快速、高效打击。对非机动车违停采取拖移锁定与罚款曝光相结合方式,对违规停车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同时,对管理不到位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倒逼共享单车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书,共同维护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安市公安局
2021年7月12日
联系科室: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8275032
(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