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城市停车位和临时停车位的提案》的答复(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97号)
发布日期:2021-07-30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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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19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九三学社泰安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城市停车位和临时停车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缓解城区“停车难”的问题,公安交警部们对符合条件的南湖大街、金山北路、唐訾路、迎胜路、普照寺路、桃花源路等路段,施划了占道临时停车泊位,限时停放车辆,缓解了小区居民和附近商户停车难问题。目前,由于主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较多,车辆增长与道路停车设施建设不成正比,道路的停车泊位和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道路宽度充足。非机动车道宽度不低于3.5米的路段,施划2米—2.5米的停车泊位后,还能给非机动车留出1—1.5米的通行宽度,保障非机动车的通行,不至于使非机动车无路可走,反而进入机动车道行驶。二是有路灯照明。老旧小区周边施划停车泊位主要是周边居民停车使用,居民停车多为下午和夜间(17:00—次日7:00),因此施划临时停车位必须满足夜间安全停车条件。如强行占用非机动车道设置临时停车泊位会导致停放车辆非禁时段,车辆不能驶离,影响交通,造成拥堵,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城区人口密集路段,设置临时停车泊位还在进一步调研论证阶段。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积极探索,尽可能挖掘现有道路停车资源潜力,在保证安全畅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解决群众停车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安市公安局
2021年7月12日
联系科室: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8275032
(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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