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2年)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07-06 15:3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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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现代化建设,提升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推进《泰安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实施,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泰安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积极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全省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部署的要求,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2021年6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出台《泰安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为保证《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施,促进重要项目、重点工程尽快落地见效,在编制《规划》的同时,市应急局同步制定了《行动计划》,征求了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等39个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泰安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2年)》。

二、编制目的

推进《泰安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实施,提高我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共分两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到2022年,初步形成具有泰安特色的应急保障体系框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全市突发事件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幅度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1以内,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GDP比例控制在1%以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患收治率和治愈率明显提高,感染率和病亡率大幅降低,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有效处置率达100%。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共十项:一是完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二是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三是壮大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四是强化应急推演演练,五是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六是提高应急医疗卫生保障能力,七是提高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八是提高应急通信保障能力,九是提高应急科技装备能力,十是提高基层基础应急保障能力。同步细化分解为44项二级任务,并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及分工负责部门。

四、实施保障

加强对行动计划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加大政策扶持,强化要素保障,强化调度督导检查,加快规划实施进度,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

解读人: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琳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21〕22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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