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场源头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的建议》的答复(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75号)
发布日期:2021-08-12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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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勇、辛培明、王来新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场源头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现就与我局职责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我局在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中,历来高度重视商业服务业设施的用地布局。一是在城市总体规划中提出总体要求。国务院批复的《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进行了统筹规划布局,并提出:“结合居住区规划,按照‘远近结合,新旧结合,分级安排,有序更新’的原则,严格按照规范标准配建商业设施。在新区建设中,优先安排服务居民日常生活的超市、农贸市场等小型商业设施用地;旧城区、老城区中,加快配套完善服务居民日常生活的超市、农贸市场等小型商业设施用地,增强旧城区、老城区的活力。”二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配建要求。我局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
细规划时,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有关规范要求,根据生活圈居住区的级别,明确商业用地的布局,提出社区商业网点、便利店等商业设施的设置要求,并纳入规划条件,指导下一步用地的规划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商业设施的规划布局与研究,继续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非常感谢您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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