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任〔2021〕18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王琳等工作人员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7 14:4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王琳的山东省南四湖、东平湖环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牛启富的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泰安市中医药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刘传忠的泰安市徂徕山林场(徂徕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山东泰安徂徕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副场长(副主任)职务;

  吴志强的泰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职务。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5日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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