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1-005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音视频解读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08-31 11: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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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政务公开是推进阳光透明政府建设、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手段。7月底省政府召开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暨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王书坚同志作重要讲话,对今年下一阶段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暨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本文件。

二、文件出台的目的

按照省政府会议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期待,着力完善和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历史规划(计划)、高质量发展、公共企事业单位、财政、民生安全、疫情防控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全市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打造阳光透明政府。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文件着重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类政策宣传解读、加强政策的归集整理、及时公开完善权责清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政务服务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以公开推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二)加强历史规划(计划)和高质量发展领域信息公开。文件根据上级要求,从加强历史规划(计划)和高质量发展领域方面提出要求,内容主要有: 系统梳理本领域各类历史规划(计划),统一规范格式,在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围绕深入实施八大发展战略、聚力突破九大改革攻坚、做大做强做优“十强”优势产业等领域,全面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公开任务开展情况。

(三)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今年国家重点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要求各级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制定信息公开规范。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及时公开落实情况和工作动态等信息。

(四)加强财政领域信息公开。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逐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等信息公开。国家财政部将建设地方债务信息公开平台,集中统一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财政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及时做好我市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

(五)加强民生安全领域信息公开。文件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加大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人员等就业信息的公开力度,推进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养老医疗服务等信息公开。应急等部门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等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计划的实施情况。

(六)加强疫情防控领域信息公开。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外防输入的压力仍然很大。文件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方面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要切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四、文件落实举措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加大对重点工作任务和薄弱环节的督促和整改,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和自查,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21〕3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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