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01-05 16: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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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背景和指导思想

(一)起草背景。“十三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实现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残疾人就业帮扶迈出坚实步伐,残疾人的康复和教育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和发展,广大残疾群众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丰硕成果。残疾人事业实现了新的发展。但是残疾人仍然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关心帮助的困难群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决不能让残疾人掉队。“十四五”时期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让残疾人生存权得到稳定保障,发展权得到更好实现,和全市人民一道共建共享更加美好的未来。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残疾人为中心、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二、规划出台的依据

依据国务院印发的《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主要内容及借鉴先进市经验做法,密切结合我市残疾人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泰安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三、规划的起草过程

为做好《泰安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起草工作: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深入到各县(市、区)、功能区、残疾人代表、残疾人工作者、有关企业中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二是邀请中国残联等有关专家进行专题指导(辅导)和论证。

三是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市有关领导、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及有关市直部门、县(市、区)残联、各功能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新矿残疾人组织和各残疾人协会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共90余条。

四是履行了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和市司法局对《规划》进行法律审查,认为决策事项符合法定权限,主要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

五是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对《规划》进行讨论研究。

四、规划的基本内容

(一)规划目标。到2025年,实现巩固推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是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

二是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水平继续提高,文化体育有较大发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三是无障碍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社会力量参与更加广泛和深入,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和社会支持网络更加完善,残疾人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

四是残疾人基础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共四项:一是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二是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三是持续扩大残疾人服务供给、提升残疾人服务质量,营造自强和助残的社会氛围。四是服务创新机制。

五、规划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部门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各级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持续加大保障和发展投入,按照支出标准和责任合理安排经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

三是强化评估评价。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强化绩效管理和评估评价,确保“十四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奋力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李先锋,联系电话:6992790


相关文件:泰政字〔2021〕 9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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