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任〔2022〕3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赵丽东等工作人员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4 15:4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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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赵丽东为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泰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杨留洋为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兼);

张东润为泰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峰为泰安市建筑业发展中心(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泰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李林、国东民为泰安市建筑业发展中心(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泰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丁吉泉为泰安市建筑业发展中心(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泰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鑫为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冬梅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安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副主任。

免去:

赵丽东的泰安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徐宗明的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县级干部职务;

徐西昌的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职务;

马连启的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泰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吴斌的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石斌的泰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刘二国的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传红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对外联络服务中心(泰安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泰安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张光明的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总经济师职务,保留原职级;

杨永智的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原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原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第一、第二工程部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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