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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会议内容

张涛主持召开第1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2-11-11 19:5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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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11月10日

会议议题:听取《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泰安市河湖保护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等审议稿有关情况汇报。

会议内容:

10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听取《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泰安市河湖保护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等审议稿有关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作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树牢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要主动认领职责任务,下大力气做好职责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着眼常态长效,健全配套制度,密切协调联动,形成统一高效的管理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要积极推动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蓝天白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议指出,《泰安市河湖保护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依法加强我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对全面加强河湖保护管理、改善河湖水环境、保障河湖安澜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解释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主动认领明确的职责任务,特别是水利部门要强化主责意识,加大河湖治理力度,突出河湖生态、资源、防汛等工作重点,强化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确保全面贯彻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是推动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立足本单位实际,切实研究好推进举措、落实好指标任务,努力在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上展现新作为,在优化区域创新资源配置上取得新突破,在构筑区域创新创业生态上实现新提升,为实现泰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科技支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列席情况:有关律师代表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郭律师、山东金长虹律师事务所张律师,泰安日报社、泰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列席了会议。

新闻报道:http://tv.1545ts.com/make/taianxinwen/133551.html

会议议题解读:

【第18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解读】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第18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解读】《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第18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解读】关于《泰安市河湖保护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会议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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