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省会经济圈”优惠年卡和泰山游览年卡收费标准的批复
泰发改价格〔2021〕350号
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省会经济圈”优惠年卡和泰山游览年卡收费标准的请示》(泰管字〔2021〕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省会经济圈”范围内的济南、泰安、淄博、聊城、德州、滨州、东营等7市居民、客商、购买住房的外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师生及外籍执教人员,办理优惠年卡收费每人每卡10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卡40元,有效期一年。
超出“省会经济圈”范围的省内城乡居民、中小学和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可办理泰山游览卡,一年期每人每卡200元,两年期每人每卡400元,三年期每人每卡500元。
除清明节、五一节和国庆节三个节假日外,持优惠年卡或泰山游览年卡可免费游览泰山、岱庙、彩石溪、普照寺、玉泉寺、红门宫、王母池。卡在有效期内不限游览次数,超期重新办卡。
你委要利用网站、公示牌(栏)等多种媒体公开办理范围、办理条件、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等事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此文执行后,《关于“济泰同城 畅游泰山”优惠年卡和泰山游览年卡收费标准的批复》(泰发改价格〔2020〕266号)同时废止。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