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物价
成文日期: 2019-08-19 发布日期: 2019-08-23
发布机关: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规范性文件标识:
标题: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01路等公交线路票价的批复
发文字号: 泰发改价格〔2019〕245号 有 效 性:
失效日期: 失效原因:
废止时间: 废止原因: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501路等公交线路票价的批复

泰发改价格〔2019〕245号


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501等公交线路票价的请示》(泰第二公交〔2019〕3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泰安至宁阳501、502路公交线路执行10、15元票价;泰安至新泰301、302路公交线路执行10、15元票价,303路公交线路执行15、20元票价。具体价格见附表。


附件: (501、502、301、302、303路)公交线路票价核定表.doc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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