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工业_交通其他
成文日期: 2020-09-09 发布日期: 2020-09-09
发布机关: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规范性文件标识:
标题: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泰交法〔2020〕7号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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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交法〔2020〕7号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9日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泰发〔2020〕9 号)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目标任务,集中力量全力攻坚,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完善现代交通运输市场体系,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开放交通运输市场。在道路水路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许可审批、公共服务、招投标等方面,加快清理修改废除妨碍公平竞争、束缚民营企业发展、有违内外资一视同仁的政策措施。加强公平竞争审核,防止出现违法减损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排除或者限制民营企业公平竞争、干预或者影响民营企业正常活动、设置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问题。2020年年底前,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进一步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对接国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落实一批高质量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运输服务、科技创新、节能环保等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三)进一步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完善有利于物流配送便利化的政策措施。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严格执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严厉打击乱收费、乱涨价现象,切实保护企业和群众的正当权益。

责任单位:局财务科、公路港航科、运输管理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中心、道路运输中心、综合执法支队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服务市场主体意识。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机制,贯彻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全面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执法,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营造便捷高效的审批环境

(一)全面落实“市县同权”改革。综合运用直接下放、服务窗口前移、委托办理和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等方式,打造市县审批一体化、扁平化的行政审批服务机制。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完善标准化审批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按照“市县同权”行政审批模式实施,实现市县同事项同标准、无差别审批。

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建设管理科、公路港航科、运输管理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中心、道路运输中心、农村公路中心、质监服务站

(二)持续优化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办理。

1.“一门集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达到90%以上,实现政务大厅之外无审批,部分事项以交通运输分厅形式运行。

2.“一窗受理”,提升窗口人员综合素质。2020年9月底前,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全方位为申请人提供审批咨询、指导、协调等服务。

3.“一链办理”,推出主题式服务事项。按照“三级十同”要求,开展事项标准化梳理“回头看”。再造关联事项“一链办理”主题服务流程,会同市审批服务局将开设客运企业、成立网约车公司、驾驶员从业资格等事项纳入“一链办理”事项。

4.“一网通办”,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加快推进自建政务服务系统对接整合,推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等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及场景应用工作,配合做好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共享应用,实现政务服务窗口办事“证照免带”和执法检查过程中电子证照“扫码核验”。同时,持续做好海事专网、运政系统、货运车辆动态监测系统数据同源工作,积极解决群众网上办事和部门处理业务“进多站、跑多网”的问题。2020年9月底前,实现驾培管理系统全面接入省市统一平台; 11月底前,实现“超限运输许可”电子证照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综合规划科、建设管理科、公路港航科、运输管理科、交战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中心、道路运输中心、综合执法支队、农村公路中心、质监服务站、评价中心

(三)创新审批服务便民化举措。依托市政务服务网开展一网式、一链式、场景式集成“套餐”服务,推进全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和群众企业办事“掌上办”, 增加“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在完成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网上报名基础上,继续推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业务事项应用接入“爱山东”APP和“泰好办”微信平台。10月底前,完成平台技术对接方案; 11月底前完成软件开发,年底前争取实现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线上报名应用。

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道路运输中心

(四)继续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推进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推进相关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并联审批。

1. 在交通运输领域全面推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特别对办理量较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社会风险总体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凡涉及证明事项且能实现信息共享核验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告知承诺制。要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做到制度先行、流程规范。

2.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先予以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时限等,并进行审查,在申请人补齐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意见,审批通过的及时颁发相关批文、证照。

责任单位:局综合规划科、建设管理科、公路港航科、运输管理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中心、道路运输中心、农村公路中心、质监服务站

(五)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精简前置事项和审批环节,推行提前介入、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压缩报建审批时限。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将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工程建设许可(包括设计文件审批等相关审批事项)、施工许可(包括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相关审批事项)、竣工验收(包括交工、竣工等相关审批事项)三个阶段。

责任单位:局建设管理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中心、农村公路中心、重点项目中心、质监服务站

(六)实施政务服务网上“好差评”工作机制。按照市政务服务有关要求,全面实施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好差评”。重点围绕服务评价、实时上报、差评核实、整改反馈等环节,构建“好差评”闭环工作流程。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差评和投诉问题进行核实、整改和反馈。及时归纳发现政务服务的堵点难点,分析研判申请人的诉求和期盼,推进服务供给精细化。

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综合规划科、建设管理科、公路港航科、运输管理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中心、道路运输中心、农村公路中心、质监服务站

三、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一)推进“互联网+监管”。制定并动态调整全市交通运输“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自建监管平台与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数据对接。各单位所有行政检查、处罚、强制等监管行为信息务必于2个工作日内全部录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

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规范和完善监管规则并组织实施。

1.2020年9月30日前,由局各监管事项责任科室牵头,对口事业中心配合实施,对全部市级交通运输权责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评估,进一步明确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达标条件和措施,确保监管事项全覆盖。

2.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扎实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强化省“双随机”监管平台运用,及时录入和公开检查结果,确保12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年度检查任务。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完善各类信用档案,梳理编制交通运输信用归集目录,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建立常态化的诚信“红黑名单”定期发布机制,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配合市政府建设全市一体化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跨部门、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公示应用。按照“谁产生、谁监管、谁上传”的原则,各单位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在信用泰安网站、市政务服务网等平台进行公示。

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四)优化高速公路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排查,加大高速公路入口超限车辆治理工作力度。优化施工环境,提前介入未通车工程管理,为施工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实现道路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局建设管理科、安全科技科、公路港航科、综合执法支队

四、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填报

(一)包容普惠创新指标。主要是一级指标 “包容普惠创新”下二级指标“综合立体交通指数”的“对外交通便捷度”部分,统计截至2020年9月底前我市机场、港口、客货运铁路站、途经高速公路个数及名称,客货运输量等数据指标和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文件、公告、系统截图或视频和案例等。

牵头单位:综合规划科  配合单位:运输管理科、公路港航科、铁路机场办、港航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中心、农村公路中心、重点项目中心。

(二)其他有关指标。按照第三方培训机构有关要求,总结去年填报工作经验教训,向牵头市直部门提供截至今年9月底前的有关事项佐证材料,包括文件、公告、图片、系统截图或视频和案例等。

1. 提供一级指标 “跨境贸易”下二级指标“跨境贸易便利度”中促进多式联运发展多式联运工作方面的相关佐证材料。

牵头单位:运输管理科  配合单位:道路运输中心

2.提供一级指标“办理建筑许可”下有关“外地企业中标率、建立公平有效投诉机制”等方面的佐证材料。

牵头单位:建设管理科  配合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中心、农村公路中心、重点项目中心

3.提供“跨境贸易”指标下今年新增考核内容,包括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不见面审批、“12345”热线、企业满意度、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政策、具体事项及数据汇总支撑材料。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局建设管理科、公路港航科、运输管理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中心、道路运输中心、信息服务中心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和省、市决策部署,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要将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工作与“项目扛指标、服务树品牌、落实用真劲”主题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部门职能转变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以营商环境的优化检验主题活动的成效。

(二)完善推进机制,加强督导考核。一是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规划科、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公路港航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工作专班,每周召开工作推进会,统筹协调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二是建立交通运输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全过程督查问责机制,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政务督查工作台账,针对各责任单位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挂账销号,逐项落实。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推诿扯皮、慢作为、不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严肃问责。

(三)强化指标体系填报。围绕我局需要填报的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事项,各填报牵头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自觉性和紧迫感,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进行深入研究,在吃透指标、聚焦指标、提升指标上下功夫,认真做好数据填报、佐证资料收集各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提交,并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多种情形,演练验证佐证材料适用情况,确保在我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四)扎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机关各责任科室、局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对标对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逐项检查在本单位、本行业落实情况,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落实举措,不折不扣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同时,探索更多切实管用的改革举措,解决制约营商环境的深层次问题。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工作落实措施和联络员名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9月5日前报局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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