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泰安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乡村学校建设工作,把乡村教育振兴、实现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将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教育普及水平稳步提高,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愈加完善,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以强镇筑基为抓手,促进城乡优质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构建三级试点体系,高效推进强镇筑基工程。2022年,市教育局提报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将强镇筑基列入为民要办实事重要内容,作为改善农村中小学尤其是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突破口。项目推进过程中,按照“重点突破、梯次建设、全域提升”原则,统筹省市县三级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确立9个省级试点乡镇,12个市级试点乡镇,15个县级试点乡镇,两批次总计37个乡镇,在全市所有乡镇中占比达到47%,建立起省、市、县三级试点体系。2021年,在新泰市谷里镇召开的泰安市强镇筑基工作现场推进会上,省厅领导对我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年终省级考评中,我市4个省级试点镇得分均位于全省前列,综合评定全省前五。省里在分配第二批试点乡镇名额时,也对我市予以了倾斜,2022年我市获5个第二批省级试点镇名额。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大力改善乡镇驻地学校办学条件。全市各试点乡镇累计投资近1.2亿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其中,岱岳区投资1200多万元、肥城市投资4000多万元、东平县投资5100万元、徂汶景区投资200余万元、泰山景区投资300万元,试点乡镇驻地学校校园校舍、体育运动设施、功能室、教学设备、生活服务设施等得到很大改善,驻地学校育人环境更加温馨优美、文化氛围更加浓郁,师生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显著增加。
三是办学体制进一步灵活,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各县市区积极打破镇域学校管理体制,组织县域内优质学校通过托管、集团化办学、结对联盟等方式帮扶乡镇驻地学校,通过交流任职、联合教研、经验输出、文化帮扶等措施,实质性参与、推进乡镇驻地学校教学研究、课程建设、管理改革、文化建设、质量评价等工作。泰山区省庄镇的“镇级中心教研组制度”、岱岳区试点镇与城区学校组建的“教研联盟”、新泰市的“片区联盟”、宁阳县的“学区理事会制度”等,都有效推进了镇域一体的学区制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镇域内无障碍交流共享。
二、实施义务教育薄改提升工程,大力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
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是促进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重要手段。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为做好贯彻落实,我市将此工程列入《泰安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内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程坚持以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工程为统领,坚持以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为重点,将学校标准化建设更好地与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提升、中小学校舍安全等专项工程紧密结合,以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按照规划,全市规划建设项目共计1597个,总计投资22.18亿元,其中,校园校舍类439个,总投资19.40亿元;设备购置类项目1158个,总投资约为2.78亿元,共购置753569件(套)设施设备,其中岱岳区规划项目学校22所、42个项目、投资7585万元。项目实施后,2021年底所有农村中小学校全面消除取暖、厕所、食堂办学条件短板;2022年底消除运动场地办学条件短板;到2025年底确保全部竣工,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切实提升学校的体育、美育、信息化水平,全面消除办学条件不达标学校,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实现校园美化净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信息化。
2021年已完成总投资33223.95万元,其中:开工校园校舍建设项目104个,完工91个,完成投资27188.91万元;完成设备购置项目286个,完成投资6035.04万元。截至6月份,2022年规划项目已开工252个,竣工64个,完成投资3373.12万元。
三、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一是加大对乡村教师培训力度。落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泰安市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规划(2016-2020年)》(泰教发〔2016〕49号)和《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新任职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泰教办发〔2015〕38号),按照“突出骨干、面向全员、倾斜农村”的原则,打造乡村学校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2021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全市共报名46939人,乡村教师全部参加。开展全市骨干教师素养提升远程培训活动,共培训骨干教师8247人,其中乡村教师2500余人。依托泰山学院教师教育基地,共培训教师校长8726人次,对省定贫困村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实现了精准高效培训。
二是积极推进教师交流轮岗。根据《泰安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泰教发〔2015〕58号),通过组织城镇教师赴农村支教、集团校及区域内干部教师交流轮岗、部分义务教育学校紧缺学科教师选调、学区内短缺学科教师走教等形式,积极推进教师合理流动,加强对农村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师发展帮扶,提高薄弱学校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缩小教师队伍校际和城乡差距,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2021年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数超过1800人次,继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和重点扶持区域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共选派支教教师110人,其中三区人才64人,重点扶持区域46人。
三是落实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在乡村中小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2021年度,共评审通过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17人,基层高级教师344人。9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教师通过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766名不受岗位机构比例限制教师通过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这些措施彻底解决了农村教师职称评聘困难的问题,激发了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大力改善农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和师资配备水平,不断提升乡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城乡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一是进一步协调财政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加大对农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投资,并强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办学条件,确保每一所学校均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满足正常教育教学需要。
二是强化教师培训力度,多方位提升教师专业能力。按照工作计划,每年继续定期开展中小学校校长、教师培训,切实提升校长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能力。同时,继续深入推进干部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通过支教、轮岗、走教等形式,解决乡村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短缺问题,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严格落实乡村教师补贴和农村中小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教师激励机制,稳定教师队伍,激发乡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乡村学校尤其是农村小规模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泰安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