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各位代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贯彻落实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学校家庭教育、家长教育引导系统化、一体化。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局立足职能,认真组织实施,家庭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一是开办讲座专题学。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专家、志愿者作用,深入浅出的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内容和意义,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实施。二是部门配合齐推动。会同市妇联,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学校、进社区,打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多种形式互补学。利用家长学校、网上家长学校等平台,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宣讲会,线上课程分享等方式,宣讲法律条文,组织交流研讨,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科学育儿、依法带娃,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建立健全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印发《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全市中小学家校协同育人机制的通知》(泰教函〔2021〕34号),从建立网格化联合育人机制、建立优质资源联合开发机制、建立家校社联络互动机制、建立“互联网+”实时联通机制、建立督导考核评估工作机制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目前,全市699所中小学全部建立网格化联合育人机制,并建立“校长接待日”“校长有约”“校长热线”等家校互动工作制度,实现学校和家长的常态化沟通联系,形成家校育人共识,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全面发展。
三、创新开展家庭教育辅导培训。目前,我市成立“县、乡、校”三级家长学校和“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组建市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支队和县市区家庭教育志愿服务分队,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宣讲、培训、交流活动,帮助家长更新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年内累计开展活动760余场次,5万余名家长直接受益。今年,在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市教育局联合省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总队,围绕居家线上学习指导、科学幼小衔接、中高考前心理调适等主题,开展家庭教育线上送教活动,50余万名家长线上观看,取得良好效果。
四、强化家庭教育典型培树。工作过程中,注重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和典型的发掘、培养。2020年以来,遴选推荐20名专家、82名志愿者进入省级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总队,8名学生家长被评选为省级“智慧家长”,岱岳区、宁阳县在全省家庭教育大会上做经验分享,宁阳县教体局、新泰市教体局被评选为全省“我的家教好故事”征集暨“智慧家长”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今年,在组织开展的“百名心理专家进校园”和“百名优秀家长进社区”活动中,家庭教育专家、志愿者、智慧家长现身说法,发挥榜样力量,带动能力提升,营造了更加注重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这一传统“家事”已上升为重要“国事”。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凝聚合力、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向纵深推进。结合各位代表所提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学校学法普法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深入全面立体的宣传,向家长进行政策解读、专题培训、主题研讨、案例展示,帮助家长明确家长的监护权和教育权,引导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更多关注未成年人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积极向上生活态度的培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当好“引路人”。
二是创新服务方法。规范家长学校、网上家长学校及家长委员会建设和运行,有效保障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创新“互联网+”家庭教育模式,充分利用“家长空间”APP,研发丰富多样、适用于不同家庭、满足不同需求的系列化课程,鼓励家长“创课”,鼓励家庭教育专家、志愿者及教师设计家庭教育相关教学活动,同心同向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三是开展特色活动。坚持活动引领,组织开展“把爱带回家,把法送到家”“百名心理专家进校园,百名优秀家长进社区”“家长空间,阅读伴成长”“智慧家长”“家庭教育最美志愿者”评选、“秀秀我老妈”主题征集等活动,引导家长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定责任,更新教育观念,增进亲子关系,推动“依法带娃”的有效实施。
泰安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