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不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扩大,教育的优质均衡共享水平越来越高。
一、扩容提质,教育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扩增优质教育资源,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共享。以学校布局规划建设为抓手,扩增优质教育资源。投资5.3亿元,新建改扩建32所中小学幼儿园,增加学位19365个;完成73个农村办学条件改善项目,投资7490.25万元;遴选教育强镇筑基省市县试点24个,争取资金2792万元;以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推进落实分级办学,启动核心区高中外迁,成立4个市直学校教育集团开启集团化办学。
(二)办好为民实事项目,让在校生吃上放心午餐。建立全市中小学生午餐补助机制,拨付就餐补助资金4996.7万元,受益18.5万学生;投资1.01亿元,新建改扩建53处学校食堂,164所无食堂的学校全部实行配餐,受益10余万学生;泰安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食材配送、资金运作、食品安全的网上实时监管。
(三)优化课后服务体系,努力提升教育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开展小学暑期托管服务,5.1万余名小学生受益,被人民日报、央视新闻、新华社重头报道;619所义务段中小学全面推行课后服务,做到了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涵盖下午课后、午间餐后、暑期托管的课后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四)关爱特殊群体学生,保障平等受教育权利。妥善安置5068名进城随迁子女入学,完成124名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安置。市县两级共拨付、发放国家助学金、奖学金7419.9万元,资助学生118231人,无失学辍学现象发生。
二、多措并举,加大投入,支持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一)落实“三个增长”。督促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落实有关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教育财政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依法落实“三个增长”。2021年,全市城乡义务教育经费累计投入61553万元,不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利用教育专项资金监管平台,进一步落实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将预算执行进度作为中央和省级、市级资金分配的重要奖补因素。认真落实《关于贯彻国发〔2015〕67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鲁政发〔2016〕1号)要求,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分别按照小学每生每年710元、初中每生每年910元执行(原教育示范县,小学和初中分别提高100元执行)。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拨公用经费;对农村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200人核拨公用经费。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8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三)加大对“两项教育附加”的管理。两项教育附加按专项收入管理,全额用于教育发展,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按照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职业教育,不得违规用于人员支出等。
三、德能并重,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持续优化师德师风。落实师德“一票否决”,举办教师荣休和新入职仪式,持续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5万余名干部教师家访了66万学生。评选宣传99名“泰安最美教师”“泰安市教书育人楷模”,建设首批100所市级师德师风示范学校。
(二)强化教师培训培养。共培训教师校长55851人次。实施“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向省推送市优秀课例1198节。举办全市中学英语骨干教师专项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48名中学骨干英语教师赴上海外国语大学开展专项能力提升培训。征集153个岗位,妥善安置2017级省属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补充农村教师力量。
(三)做好交流轮岗工作。年均开展常态化教师交流3000多人次。2021年完成“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和重点扶持区域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共选派支教教师110人,其中三区人才64人,重点扶持区域46人。
针对建议中提到的目前存在的城乡学校布局和建设还不能较好地适应城市发展和群众需求等问题,我们将根据各位代表提出的有关建议,认真研究解决,改进提升工作。以国家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为抓手,制定实施泰安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力争2030年全市6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全面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一)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入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强化政府职责,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泰安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基础教育协同发展机制,建立区域、城乡、校际结对制度,推进全市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大力实施城乡一体化管理,加强学校布局、资源配置、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管理,探索创新城乡学校治理、教学管理、教师激励、学生评价等措施,破解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
(二)加强学校布局规划和建设。落实《泰安市规划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加大新校建设力度。落实教育设施配套规划建设机制,紧密结合城市化进程和人口增长趋势,教育设施与新建居民区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五年内,新建改扩建中小学60所,新增学位6万个。建立大班额问题防控长效工作机制。规范招生入学管理,科学引导生源流动,实行标准班额招生,推进多校划片招生,探索完善弹性学区管理机制,遏制择校现象,确保不出现新增大班额。
(三)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督促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落实有关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教育财政支出“两个只增不减”。严格落实各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教师工资待遇、学生资助、两项教育附加经费、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等有关政策,确保相关教育支出应保尽保。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加大对上争取等措施,统筹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支出需要。规范“两项教育附加”的管理使用。两项教育附加按专项收入管理,全额用于教育发展,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
(四)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动态调整。加大中小学急需学科专业教师招聘力度,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方式,科学设置岗位条件,确保师生比达到规定标准。对全体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开展常态化分类、分层、分岗培训,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持续引领推动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大力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进一步缩小教师队伍校际、城乡差距。
(五)不断改善全市中小学办学条件。解决学校公共教学用房和学科专用教室不足的问题,对学科专用教室配套不规范、不适用的设施设备尽快补充更新,配备功能齐全的多媒体设备。2022年底前消除运动场地办学条件短板。加快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建设,与区域城镇化发展进程相适应,做好城区义务教育扩容提质工程和农村基础教育资源优化提质工程,到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全面促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泰安市教育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