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站在为其办理退票时收取手续费
发布日期:2022-12-06 08:59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深化路运输价格的实施意见》(鲁交运管【2020】24号)中相关规定:客运站为旅客办理退票时可以向旅客收取退票费,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2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二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20%计收;因旅客原因延误乘车,在当次客运班车发车后一小时内,按票面金额50%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开车一小时后不办理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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