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港口经营活动需要取得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2-12-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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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下列港口经营活动,需要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 (一)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服务设施; (二)为旅客提供候船及上下船舶的设施和服务; (三)在港区内为委托人提供货物装卸(过驳)、仓储、驳运、集装箱堆放、拆拼集装箱以及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等作业; (四)为船舶进出港口、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 (五)为船舶提供岸电、燃物料、生活品供应、船员接送以及提供垃圾接收、压舱水(含残油、污水)处理、围油栏服务等船舶港口服务; (六)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业务;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港口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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