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进出港报告的内容和时间有什么要求?
发布日期:2022-12-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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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船舶报告的进出港信息应当包括航次动态信息、在船人员信息、客货装卸载运信息、海事管理机构要求报告的其他信息。 二、船舶应于4小时前向预计驶离或抵达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但提前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航程不足4小时的,应在驶离的同时报告下一港进港信息。船舶在港时间不足4小时的,应在抵达后立即报告出港信息。重大活动期间,船舶应根据活动期间特殊要求进行进出港报告。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可采取日报形式进行进出港报告: (一)船舶在固定航线航行或固定水域范围内航行,且单次航程不超过2小时的; (二)从事港内作业的; (三)船舶在港外作业区、海上作业平台区域范围内航行或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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