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有哪些职能?
发布日期:2022-12-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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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承办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人员、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及仲裁员考核工作;负责承办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负责政策咨询工作;负责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有重大影响的群众性突发事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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