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2级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低保和五保对象,有何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2-12-06 08:59 浏览次数:
为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缴费年龄段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1-2级重度残疾人,由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档次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同时给予30元的缴费补贴,代缴部分在个人账户中单独记录。 其中,1-2级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5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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