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经营主体承担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立项条件?
发布日期:2022-12-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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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承担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注册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同时应具有一定的自筹资金能力。单个项目建设面积,原则上由企业为主体承建的,平原地区不低于1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500亩;由农民合作社承建的,平原地区不低于5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300亩;由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承建的,平原地区不低于3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2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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