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法》对企业法人或高级管理层有什么特别约束吗?
发布日期:2022-12-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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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因生产经营假种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种子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来看,《种子法》明文规定了,企业一旦出现严重违法行为,对法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实行行业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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