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后,有人辞职或职务中止,村委会成员是否需要补选
发布日期:2022-12-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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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及相关解释,对于村委会成员出缺的,现有成员不足三人时,应当进行补选;达到三人以上的,可以补选,也可以不补选,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设区的市、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民政部门负责日常指导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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