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合作开展公开募捐,应当注意哪些?
发布日期:2022-12-06 08:59 浏览次数: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合作开展公开募捐,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使用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名义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二是公开募捐活动的全部收支必须纳入该慈善组织的帐户,由该慈善组织统一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不得纳入个人或其他组织帐户;三是由该慈善组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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