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募捐方案包含哪些内容?有无规定格式?
发布日期:2022-12-06 08:59 浏览次数:
公开募捐方案的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募捐目的,即募捐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 (2)起止时间和地域,即募捐活动开始和终止的时间以及地域范围。募捐活动的起止时间与信息公开的内容必须一致。慈善组织采取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以及举办义演、义赛、慈善晚会等方式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内进行,确有必要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以外进行的,应当报其开展募捐活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捐赠人的捐赠行为不受地域限制; (3)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 (4)接受捐赠方式、银行帐户。实物捐赠必须明确接收实物的地点或场所;货币现金捐赠必须明确接收货币现金的银行帐户; (5)受益人。募捐方案中确定的受益人应当是符合某些特定资助条件的受益人; (6)募得款物用途。即慈善组织通过募捐活动所募得的收入具体用于哪些方面的慈善活动,或者用于资助哪些受益人; (7)募捐成本。即筹资成本; (8)剩余财产的处理等。即慈善项目实施后剩余财产的处理,根据《慈善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慈善项目终止后捐赠财产有剩余的,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处理;募捐方案未规定或者捐赠协议未约定的,慈善组织应该将剩余财产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并向社会公开。 具体格式民政部会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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