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吗?
发布日期:2022-12-06 08:59 浏览次数: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2011年11月1日以后)入伍、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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