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2022-12-06 08:59 浏览次数:
(一)个人书面申请;(二)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三)《退伍军人证》及复印件;(四)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证明;(五)原始病历或服役期间在军以上单位指定医院就医的相关医疗结论;(六)《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或《退伍证》原件有带病回乡相关记载内容的材料;(七)加盖有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八)户口簿、身份证、退伍军人证姓名不一致的,应出具其是同一人的证明材料;(九)寸近期彩色兔冠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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