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2-12-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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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63条提出了“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的要求,并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的权限进行了明确,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提供了法律支撑。依据《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规定了不同类型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区具体划分方法,是目前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主要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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