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日期:2022-12-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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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人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电子身份证),填写[城建档案资料借阅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根据不同需求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的单位,须持本单位介绍信,说明查阅范围、内容、目的,方可查阅。
2、建筑物所有权人查阅建筑物档案者,须出具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及权利人身份证,代理人还应出具代理证明(如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查阅档案的,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执行公务证件、立案文件等相关材料;当事人因诉讼调查取证需要查阅档案的,须出具人民法院的立案或应诉通知,委托他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律师的,还须出具律师执业证。
4、建设单位因工程建设需要查阅档案的,须出具单位介绍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查阅本工程档案的,须出具单位介绍信,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物业管理单位查阅其管理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档案的,须出具单位介绍信、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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