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救助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2-12-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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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救助主要方式包括: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大病救助、优惠减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再救助。1、资助参保。由政府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全部或部分费用。2、门诊救助。重点救助对象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个人自负费用超过一定数额后,在封顶线内按照一定比例救助。3、住院救助。重点救助对象患病住院治疗的,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补偿)、大病保险和医疗机构减免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按照一定标准实施救助。4、优惠减免。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门诊挂号费、治疗费、医疗设备检查费、住院床位费等优惠减免。5、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在住院救助后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剩余自负费用累计超出3万元以上的按患重特大疾病进行医疗救助,家庭年度内救助金额不超过6万元。6、重特大疾病医疗再救助。贫困人口因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出,经过“五重保障”报销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部分,按照70%的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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