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备案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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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备案事项审批效率,贯彻落实《山东省人 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鲁政发〔2021〕6 号),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备案事项的通知》(鲁建质安字 泰 安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泰 安 市 行 政 审 批 服 务 局 泰 安 市 人 民 防 空 办 公 室〔2021〕8 号)有关要求,现将优化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含人防、档案、消防)有关事通知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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