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开办“1545”服务模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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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1〕6 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发〔2021〕3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泰安市各地区改革探索实践,现就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全面推行“1545”服务模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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