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2-11 16:3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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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和水平提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市重视程度之高、资金投入之大、工程建设之多、体制改革之深前所未有,建成了一大批多年想建未建的工程,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未解决的问题,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实现历史性转变。但农村公共供水形式多样、建设运行主体多元、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农村供水县级统管工作推进困难。

二、决策依据

《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号)、《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水规字〔20198号)、《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室字〔20208号)。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推进全市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构建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建设运行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泰安市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四、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

包括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一)主要目标。2022年底,实现县级供水公司对辖区内供水工程统一管理;到2025年,建立起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实现从水源到水龙头统一管理。

(二)重点任务。一是完善市县乡三级管理体制。市级加强政策支持和监督指导。县级履行农村饮水安全主体责任,抓紧抓实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乡镇(街道)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发现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线索并督促动态整改到位,落实好水费收缴政策。二是实现县级供水公司统管。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推动县级供水公司规范化运转。摸清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现状,分类制定资产处置方案,有序推进资产划转。三是强化供水工程运行管护。鼓励供水公司管理服务到户,逐步实现城乡供水管理服务均等化。依托县级供水公司建设县级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信息系统。保障农村水管员待遇,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四是改革农村公共供水水价。县级供水公司统一管理的和千吨万人以上的供水工程,统一核算成本,实行到村同一水价,鼓励推行县域内到户同一水价。暂未纳入县级供水公司统管的供水规模不足千吨万人的供水工程,水价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加强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公共维修专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监督,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安排一定的财政补助资金。创新水费收缴方式,提高水费收缴率和工作效率。五是加强农村公共供水水质检测。供水管理单位要做好水源巡查、供水设施维护,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加强水质自检。水利、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强化水质检测(监测),共享检测(监测)成果。

(三)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资金保障、强化督导考评、注重宣传引导五个方面明确了推进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的保障措施。

 

  解读人: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骞

  联系电话 8567727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22〕4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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