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字〔2022〕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8 17: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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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提高依法治市水平。


二、重点工作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机制,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认真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法定主动公开信息依法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范围,深化细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规范程度。依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不断拓宽主动公开范围,满足社会和群众需要。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本辖区、本领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明确和界定,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2.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明确拟发公文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对主动公开的文件要第一时间对外公开。鼓励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对政策性文件进行主题分类,便于搜索、查阅。

3.关键领域信息重点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重大建设工程等领域,切实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措施、工作部署执行和落实情况。持续推进财政资金、规划计划、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明确解读主体,规范解读流程,在政策信息公开3个工作日内公开解读材料,确保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同步落实。不断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图解、动漫、音频、视频等形式的解读比例,增强解读的可视性和直观性。鼓励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地方特点,积极拓展解读渠道,进一步扩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

(二)积极稳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1.强化为民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切实增强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效,尽量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不当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优化完善办理程序。规范接收、登记、调查、审核、答复、存档等流程,健全协助调查工作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办理。对当年办理的所有答复件,要统一编号、统一归档、分类整理,方便查询和检索,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3.严格规范答复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答复申请人,对收到的政府信息申请要做好分类。如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存在并确定可以公开的,要提供信息相关的复印件或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确定不予公开的,要说明法定依据或理由。如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或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要说明理由。

4.健全会商机制。办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会商机制,对疑难办件加大会商力度,充分了解申请人的背景意图及有无涉及信访、群体性事件、诉讼等情况,结合业务科室、法律顾问、法制部门的意见,超前预判各种风险,通盘考虑后作出答复意见,提高答复的规范性和精准性。

(三)高标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不断规范平台设置。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坚持全面、科学、规范、便民的原则,切实加强政府网站管理。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目录设置和调整,并及时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强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的管理,规范网上接收和办理流程,及时掌握依申请公开件网上申请的办理进度,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规范要求答复申请人。

2.不断优化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栏目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获取政府信息。优化栏目下载功能,丰富可下载格式,满足群众获取信息的需要。对不同平台发布的、存在交叉或重复的政府信息,要注意加强工作衔接,坚持数据信息同源,最大限度保持数据信息的一致性。

3.不断加强平台管理。要明确责任,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工作。加强内容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对发布内容加强检查和监测,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坚持线上公开与线下公开并重,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开设和打造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明确具体负责机构和人员,逐级抓好责任落实。要对照年度重点任务和公开事项,梳理形成本辖区、本领域工作台账,落实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健全联络员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联络员制度,确保专人负责、专业处理、专制保障。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建立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顺畅度。特别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工作,各联络员要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强化服务理念,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精准、规范答复申请人,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市政府将适时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每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内容,逐项分解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市政府办公室将不断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健全“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机制,实时跟进督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考核方式,加强评估考核力度,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协助调查情况纳入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指标,对回函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的,将予以纠正并退回重办,纠正或退回超过两次的,将予以通报。

(四)加强宣传推介。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总结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经验、新典型、新做法,积极宣传工作成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注重探索打造亮点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力度,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积极加强与省、市主流媒体的联系对接,探索建立“政务公开+新媒体”宣传联动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氛围。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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