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涛、董倩代表:
感谢您们对泰安市国资国企的关注与理解。您在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政策支持和激励机制。2021年9月29日,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推进监管企业非上市公司实施中长期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泰国资〔2021〕12号),明确了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非上市公司中实施中长期激励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包括试点原则和条件,激励对象、水平和方式,试点工作的实施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泰安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按照“放管服”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三重一大”决策文件规定,分四个层次管理:①市委、市政府审议批准;②市政府投决会审议批准;③由出资人机构履行核准程序;④企业自行决策,报出资人机构备案,并明确了相应的投资额度和决策权限,落实好企业投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职责。同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市政府投决会负责对出资人机构履行投资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资人机构加强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季度及年度投资完成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及后评价的闭环监管,建立投资监管信息系统进行监测、分析和管理;企业建立完善本企业投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全程动态监控和管理。
(二)立足实际积极发展国有体制、民营机制、有效激励相结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既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运营效率、为国有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又巩固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二、充分发挥国企在区域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资国企发展,去年11月份以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组建成立了市属四大集团,推动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迈入了全新阶段。
(一)聚焦“城市建设运营商、产业发展助推器”功能定位。市国资委召开“第一年见成效”重点项目策划推进会,听取市属四大集团发展思路及重点项目情况,按照“抓监管靠制度、做贡献靠项目、激活力靠资本运营”的工作思路,主动参与“城市提升、新型工业化、交通发展、文旅融合”四项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国资监管、国企改革、资产证券化、央企省企对标合作、擂台比武与业绩考核”六项重点举措,奋力推动“城市建设运营、产业‘链主’企业、AAA信用评级、企业上市”四个方面实现突破,坚持项目为王和以税收论贡献,推动市委市政府组建集团的战略意图落地落实。
(二)建立《市国资系统 “一季度•开门好”重点项目推进台账》和《市国资系统“第一年•见成效”策划及推进项目汇总表》。对列入台账的重点项目,实行周调度、月汇总、季总结、半年观摩、年底考核,按照“优、良、达标、不达标”标旗推进。
(三)加强业务对标学习,掀起学习推介新高潮。组织市属四个集团,先后赴省国资委、山东国惠集团、山东土地发展集团、山东高速集团、山东文旅集团登门拜访、对接学习,推进建立对标学习、挂职锻炼、跟班服务等工作机制,推介市属企业集团和项目,推动双方深化合作。
三、持续推进国企规范化、市场化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拓宽人才多向流动机制,积极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
(一)深入推进选人用人机制改革,拓宽人才多向流动机制。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和持续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畅通人才交流渠道。一是完成了对《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回函、提出了企业领导人管理的有关建议,并上报市领导及市委组织部,配合推进了《市属企业领导人管理办法》的出台。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集团公司本部的内设机构、人员配备,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管理的通知》。三是为规范我市国有企业用人行为,拓宽选人用人途径,优化市属企业人员队伍结构,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泰安市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同时,为尽快配齐四个集团工作人员,强化集团工作力量,助力集团从筹建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就集团人员招聘工作起草下发了《关于加强四个集团人员配备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人员招聘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和操作路径。为逐步建立分级分类的企业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规范企业各类用工管理,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开展“优才回引”计划。为吸引集聚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回归泰安、奉献泰安,国资委根据《泰安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优才回引计划”实施意见(试行)》(泰人社发〔2020〕7号)部署安排,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国有企业人员引进工作。“优才回引计划”启动以来,市国资委共收到报名材料40份。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由企业、人才进行双向沟通,目前达成协议4人。
(二)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积极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打破国企员工“身份”界定,实现市场化的选聘和退出,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无为者无位子。研究并下发了《市属企业控股子公司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试行)》和《市属企业控股子公司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泰国资党[2021]37号),引导企业大力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在成熟的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将经理层成员契约化管理、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要任务,推动市属企业控股子公司经营效率提升,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对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市属企业控股子公司,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并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由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建立退出机制。目前,已有6户市级国资委所监管企业建立了对所属各层级子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制度,其中,有4户一级企业和22户各级子企业已经按照制度规定与经理层签订了有关合同或契约。所监管一级企业中,已实现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经理层成员总人数为18人。有1户企业已做为试点开始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三)通过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尽职容错免责事项清单等,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一是目前国资委所监管一级企业(7户)已全部制定了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其中,重要子企业中有22户已制定了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实现了“一企一清单”。二是为进一步激励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研究制定了《泰安市国资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容错免责清单(试行)》(泰国资党字(2021)34号),支持鼓励市属企业按照公私分明、尽职合规免责原则,建立健全并细化相关工作机制的主体、标准、适用情形和工作流程,形成可落实可操作的制度安排。根据清单,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过程中的失误和偏差,审视其发生背景、工作依据、决策过程、动机取向、客观结果,做到应容则容、应免则免。清单的出台,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保护干事者,充分调动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大胆探索实践、发奋图强的积极性。
四、坚决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实现加强监管与优化服务的有机统一。
(一)事前定清单。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在2019年研究出台《以管资本为主进一步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2020年《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厘清权责边界、压实监管责任,实行清单管理、实施动态调整,从源头上规范权责事项履职内容和方式。
(二)事中优流程。为加强市属企业的监督管理,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管理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今年制定《泰安市市属企业监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市属企业的监管,推进监管方式的转变。
(三)事后强监管。2020年出台了《泰安市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泰国资[2020]9号),明确企业作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主体,完善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构建了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加大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追究力度,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督促各监管企业依据文件精神,对所属各级权属子企业进行梳理评估,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以充分调动企业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
泰安市国资委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