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05-09 19:27 浏览次数:

一、规划背景和指导思想

(一)起草背景。“十三五”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工作部署,锚定“争先进位、走在前列”的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于职守、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砥砺奋进,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市场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质量工作逐步夯实,市场竞争秩序持续好转,市场监管体制实现重大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市场监管地位明显提升,市场监管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编制《泰安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助于建立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提升全市市场监管治理现代化水平,充分激发市场创新创造活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建立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守住底线、规范竞争、提升质量、优化环境、促进发展,构建高效有序安全的统一大市场,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规划出台的依据

《规划》主要依据《山东省“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山东省“十四五”药品安全规划》和《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编制。

三、规划的起草过程

依据《山东省“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山东省“十四五”药品安全规划》和《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形成了《规划》的初稿。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先后履行了面向26个市有关部门、12家企业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以及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部门会签、合法性审查等程序。2022年4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2年4月29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四、规划的基本内容

《规划》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组织保障四部分。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提出到2025年,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高标准市场体系相匹配、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初步实现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包括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公平竞争环境、着力提升质量发展水平、着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着力优化消费环境、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治理能力六项任务。

(三)重点工程。包括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推进山东省水资源计量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建设特色科普教育基地和山东省特种设备数字化重点实验室四项重点工程。

(四)组织保障。提出要自觉把市场监管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效果评估;要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规划落实的具体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抓好“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把市场监管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效果评估,建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强化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解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京洲

联系电话:0538-8502923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22〕2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

来源: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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