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7号)文件精神,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构建我市住房保障新格局,现就《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构建住房保障新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7月10 日前向我单位提出。
通讯地址:东岳大街382号建设大厦1508室
电 话:8216316 电子邮箱:tazfbz@126.com
附件:
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 月9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7号)文件精神,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构建我市住房保障新格局,现就《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构建住房保障新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2022年6月9日至7月10日,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构建住房保障新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截至7月10日,未接到相关的修改意见。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