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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建议》的答复(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302号)
发布日期:2022-07-14 15:57 浏览次数:

刘军、毕华年、李盟、张玲、赵卫华委员

您们提出的第302号提案《关于加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建议》收悉,经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野生动物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生物安全、生态安全、重大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特别是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主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强化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力度,严厉打击惩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形势持续向好。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广泛开展宣传

市林业局坚持把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作为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的第一道防线,开展了一系列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每年组织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充分借助“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有利时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开设知识讲座和进社区、进市场、进学校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广泛普及野生动物有关知识。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制了《关于加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通告》,并在全市范围内的集贸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重点林区、景入口等处广泛张贴。全市各级林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加大宣传和教育,告诫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杜绝销售野生动物行为,引导消费者合法消费,倡导健康文明饮食。2021423日,山东省2021野生动物保护法暨“爱鸟周”启动仪式在我市举行,省自然资源厅总经济师周桂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朱旭光等有关领导出席,泰安市林业局等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和当地群众共200余人参加活动,并通过山东广播电视台全程融媒体直播,即时观看人数超过100万人次,这次活动的成功举办既是对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肯定,也为宣传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提高人民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提供了契机。

二、整合执法监管资源,严厉依法打击

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聚焦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实实在在的举措捍卫法律权威,确保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生态稳定和人民健康双安全。市林业局单独或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先后开展了昆仑2020”“昆仑2021”“昆仑2022”“国门利剑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绿盾行动”、“清网行动”、“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清理整顿行动”“2021清风行动齐鲁清风”“2022清风行动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专项行动重点对农家乐、饭店酒店、集贸市场、古玩市场、花鸟宠物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先后累计出动执法人员、公安干警超过150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0余台次,检查各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农贸市场、花卉市场等重点场所1000余家,共查处涉陆生野生动物案件35起(其中2019年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起;2020年非法狩猎案1起,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案1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9起;2021非法狩猎案3起,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3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7起;2022年至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起,非法狩猎案8起)。

三、厘清部门职责,强化依法监管

为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切实维护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16号)有关要求,经市委编办审核同意,并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设立了泰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为长期设置的部门间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为市林业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泰安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召集人由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并制定公布了《泰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泰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名单》。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协调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加强对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原生)地的保护、人工繁(培)育和经营利用各环节、全链条的监督管理督促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部门间加强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和协作配合,联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原生)地安全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做法,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推动营造全社会参与的保护氛围。

下一步,围绕加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系列工作,我们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坚持惩教结合,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采取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法律及典型案例讲解和互动问答等现场宣传方式,努力营造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制意识,增强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自觉。同时,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养成拒食野生动物、减少与野生动物密切接触的良好习惯。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对发现违法猎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共同营造野生动物保护良好社会环境。重视做好对重大敏感涉野生动物案件的舆情风险评估,按规定报批后视情再组织宣传报道,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注重加强分析预判,做好应对预案,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防止负面炒作。

二是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在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框架内,组织全市各级林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对陆生野生动物非法猎捕、运输、加工、销售、食用各个环节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加大对集市、农贸市场、饭店等终端交易场所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重视内控和外防相结合,确保在“全面”和“严格”上下功夫,真正把全面禁止和惩治滥食野生动物以及严格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等执法工作落到实处,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数据共享,针对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趋向从线下发展到线上、从实体转向网络以及涉案领域广、区域跨度大等新特征,依托公安机关的大数据平台和各类视频网络侦查系统,通过强化网络巡查、阵地管控和线索摸排,加强与志愿者、民间团体和社会组织等力量合作,充分发挥护林员、村街网格员第一时间预警作用,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实现对野生动物保护“应保尽保”“应禁全禁”目标,重点对利用邮政、物流、寄递、客货运等渠道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播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深挖彻查,实现对涉野生动物行政、刑事案件的精准研判、精确打击。

三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协调配合机制。积极推动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协调各级财政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方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适时召开专题会议,不断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推动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监管、宣传工作常态化。在市级已构建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积极督促推动各县市区建立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由上而下,厘清部门间职责,提高办案效率,探索形成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泰安经验。 

 

泰安市林业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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