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司法局、泰安市水利局关于《泰安市河湖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18 17:12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河湖保护和管理,改善河湖水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泰安市司法局、泰安市水利局起草了《泰安市河湖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泰安市河湖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登录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aian.gov.cn)、市司法局网站(网址:http://sfj.taian.gov.cn)、市水利局网站(网址:http://slj.taian.gov.cn)获取《泰安市河湖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市司法局:lifake@ta.shandong.cn

市水利局:taszk7722@ 163.cn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市司法局:0538-6991030(传真)

市水利局:0538-8567750(传真)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市司法局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区5035房间,邮编:271000

市水利局地址: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办事处泰安市水利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邮编:271000

寄送信函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泰安市河湖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

附件:泰安市河湖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2022年7月18日

来源: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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